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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素阿尼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(立项)管理办法

2017年11月24日 19:20  点击:[]

了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,改善实验教学手段,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投资效益,使有限的资金投入取得更高的效益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立项范围

(一)新建或改建实验室;

(二)新开综合型、设计型实验项目;

(三)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、维修、改造及功能开发;

(四)自制实验设备;

(五)其它实验教学改革的项目。

二、立项原则

实验室建设(立项)要符合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,要与本专业学科发展方向和实验教学目标相一致;要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,把投入和效益结合起来,综合平衡,保证重点。

三、立项办法

(一)填写《荆楚理工学院实验室建设(项目)申请表》;

(二)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、论证、审批;

(三)重点项目且经费额较大的项目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;

(四)批准的立项及经费,由教务处负责通知项目负责人。

四、项目中期管理

(一)项目在执行过程中,教务处可定期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执行情况及完成进度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;

(二)重点立项项目要写出中期报告交教务处;

(三)因某种原因中途停止执行的项目应及时报告教务处,项目内容的调整需重新办理经费审批手续。

五、项目验收

(一)项目完成后,写出工作报告;

(二)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,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记录;

(三)对项目完成好的,取得相应投资效益或教改成果的单位,对于新的立项将给予优先考虑;对未按时完成项目计划,投资效益差的将取消下一年度申请立项的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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